【两个至上快讯】据越南媒体Danviet5月7日报道,对于近期社会关注的电子烟和加热烟草的管理,越南工贸部副部长潘氏胜( Phan Thị Thắng)向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的社会事务委员会提交了一份报告。
5月4日,该国议员陈氏文(Trần Thị Vân)在国会社会事务和文化教育委员会的说明会上提出疑问:卫生部建议禁止电子烟,而工贸部提议试点管理。因此,该位议员要求工贸部明确其理由和依据。
5月6日,该部门向全国人大社委会提交书面报告表示,目前管理新型产品存在法律空白,而非法走私和此类产品的使用情况复杂多变,且对此处理尚不够严厉。该文件表示,由于未有具体条款,执法者只能对行政处罚,对个人最高罚款5000万越南盾(1969.28美元),对机构罚款最高为1亿越南盾(3938.56美元)。此外,还未有如卷烟走私相关的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同时,买卖、储存、运输走私卷烟数量在1500包以下的行为,可按规定予以刑事处罚。
工贸部责令市场管理总局加强检查,阻止非法贩卖、运输、存储电子烟和加热烟草。此外,从2020年开始,市场管理部检查案件8000余起,查处了数十万包走私烟草。其中,处理了超过1万件电子烟和加热烟草产品,收缴了超过18亿越南盾(70,894美元)。所有被查的电子烟都是走私品,没有发票和票据。
该部门表示,已向政府提交了两份关于制定对电子烟和加热烟草管理政策的报告,该部计划将新一代烟草产品纳入替代第 67/2013 号烟草业法令的监管范围以建立适当的管理形式。该部还建议完善有关电子烟的政策和法律,并责成卫生部在评估新型产品对消费者健康的影响的基础上研究并提出适当的管理政策。
工贸部副部长吴凯荣(Ngô Khải Hoàn)表示,现行《烟草有害影响防治法》对电子烟、加热卷烟等新一代烟草制品没有具体提及,也没有定义。
“工贸部在提议如何管理这些新型产品的政策方面非常谨慎,只建议总理允许试点生产、进口和流通加热烟草产品。根据《烟草有害影响防治法》的规定,责成工贸部根据部委统一意见制定加热烟草管理试点机制。”
该部门还表示,对于电子烟,该部门已建议总理指派工贸部与卫生部共同设立工作组,研究、提议电子烟试点管理政策,以供总理审查、决定。
”在尚未发布政策期间,工贸部建议不允许在越南流通电子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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